前天下午就有网友在linux软件群里发来 黑屏的图片(原图遗失,补了一张)
也许是良微软良心发现有大量网友称并未出现Windows XP桌面壁纸变黑的情况。
前一阵子的番茄花园事件 (中国政府奥运期间严打盗版,Windows盗版系统遭遇围堵事件前后) 刚过,急功近利的微软有酝酿了Windows XP黑屏事件,为了它那windows xp全面退市,当然我们也可以是说是微软对在中国的多年姑息纵容盗版的这种销售策略成功的庆贺。可是这次微软玩大了,网友的说法可能偏激,就让我们听听专家的看法:
每日经济新闻 周义兴 即从法律的角度分析了这次微软行为的恶毒。
毫无疑问,不论是微软还是其他知识产权所有人,均应当有权依照法律程序,要求相关执法部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合法前提下,也有权进行维权行动。然而,以法理的观点衡量,这次微软在中国的大规模“黑屏”计划,显然已经超出法律界限,可以说是一种涉嫌违法的私设公堂行为。
其中的道理很明显,在现代社会,任何一个公民在其合法权利受到非法侵犯时,均有权要求执法机关对自身权益予以保护,也有权以合理正当的方式展开“私力”救济,但无权行使只有法定机关才能行使的公共权力,否则,社会生活就会因此陷入混乱状态。打个比方,这就像碰到一个正在行窃的小偷,个人可以制止并将其扭送执法机关,但不能因为自己权益受损而对其进行罚款与拘留,因为个人不能动用只有法定公权机关才能行使的处罚手段。否则,就属非法,同样也要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从这次微软的“黑屏”行为可以看出,微软所采用的并不是向相关执法机关举报盗版行为,也没有通过法定民事程序起诉侵权人要求赔偿,而是公然通过互联网这个虚拟公共场合,采用“黑屏”手段进行变相处罚。可以说,微软的行为已经明显超出自身维权的合理界限,结果也可能会引起具有一定社会公共性质的互联网管理秩序混乱,而对社会正常工作与生活造成危害。就此而言,这个“黑屏”计划行为在某种意义上已经具备危害社会的违法特征,应该受到相关执法机关的制止与处罚。
此外,从过错责任承担角度上来说,国内的确有一定的盗版侵权行为存在,而微软作为受害权利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向执法机关提出要求保护与对侵权人进行处罚的要求。而微软在开展维权活动时,同样有义务遵守中国的法律规定,并按有关的法律规定进行维权。而现在,“黑屏”行为具有明显的处罚含意,也显然具有公共权力的性质,应该说这种“处罚”的权力,是一种只有法定机关才能行使的公权力。
由于这次微软的“黑屏”行动,本身已经在某种程度上具备了一定的公权性质与相应的危害社会性质,在本质上可以说一种私设公堂行为,已经涉嫌违法,相关执法机关应该对其及时叫停,并依法对其作出处罚。(周义兴)
这种说法并非空穴来风,已经律师装微软的该行为举报北京公安局,希望能通过法律途径给个说法。
该名律师在举报中称:微软黑屏计划侵犯用户隐私、危害信息安全,是中国最大的黑客行为,要求公安部展开侦查并追究微软公司的刑事责任。至于公安部会不会就此作出调查,我们不妨拭目以待。
美丽星点个人一直是开源的拥护者,但是由于昂贵的价格我一直也没有使用过正版的Windows系统,包括虚拟机下的深度版本的XP,以及之前使用过的98\2000\2003,我承认我使用盗版是可耻的,我只是希望在正版与盗版、开源和闭源、自由和受限制、免费和收费的操作系统面前能多一份选择。同时也给国内的开源厂商一些鼓励,多少看来作为无知用户的我们一直为微软的软件呐喊助威,也许今天我们即使从道德的层面考虑也该反省一下了。
同时值得关注和让人庆幸的是微软的这种行为可能会导致它适用垄断法,本月中旬也就是微软刚刚提出黑验证的时间,商务部正式向常打“垄断官司”的董正伟律师发出挂号信函,表示对微软的反垄断调查建议等已经转由外资司处理。恐怕近期的微软股票缩水除了金融危机的背后,还有其它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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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砖家就不太专家了,不过鲍尔默此举一定为MS增加不少收成,但却引起了各国政府注意,不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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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鱼, 好像你一直来也都很低调!不过些举据说可是减收不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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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ss b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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